基督徒生活在世上,總不能自設樊籠,自困家居或教會四壁,不理社會事情,獨善其身!
彌迦書第二章正正針對社會公義的問題,予以嚴厲的指責:
- 控訴時代的惡行(第1-5節) —
為富不仁、恃强凌弱、肆意行惡,直接破壞社會道德秩序與公義,這是彌迦先知所直斥的事。彌迦列出他們種種罪行(第1、2節) ,然後有神的宣判(第3節) 、有悲慘與譏諷的哀歌(第4節) ,以及先知的論說(第5節) 。這些富人是圖謀、故意存心犯罪,蓄意而為!他們在牀上思想計劃,偏離正道而行惡:貪佔別人田地房屋,又奪取、又欺壓。難怪神要懲罰降禍與他們。 “到那日” ,就是耶和華的日子,是神施行審判、彰顯榮耀的時刻!而神也藉着 “悖逆的人” 一外邦的侵略者亞述行事, “將我們的田地” 分給亞述。 “拈鬮拉準繩” ,拈鬮是古時用抽籤來確定神的旨意之方法;拉準繩有重新分土地建造之意。日後神的子民在得回地業,於分配大會之時,這些為富不仁者卻沒有分!
學習彌迦先知那般大義凛然、不畏權貴富豪,有强烈的正義感與義怒,去關懷此時代社會不公平的事;且有膽識、勇氣發聲指正,往往是今日在世基督徒要克盡的操練!
- 警覺似是而非的謬論與不當行為(第6-11節) —
早在阿摩司及以賽亞先知的時代,已有假先知及不許真先知說預言的情況出現;瑪拿西時期更有逼迫與禁制先知的事發生。假先知也帶來不虔不敬、混淆視聽之風。有些人以為 “耶和華的心不忍耐麽?”(第7節) 認為衪會忍耐,不會降災。這種誤解謬見,正是忽略了神是公正、公義、威嚴、權能的屬性!只有肯認罪悔改,能 “行動正直” ,才是 “有益” !否則 “我的民” 一神的子民,若徒有虚名,卻仍離棄神,興起如仇敵(第8節) ,作惡多端;對一些不願打仗的人,剝去外衣,作欠債的扺押。又將婦人或寡婦從家中趕出,欺侮她們,令人無家可歸。而一些是父輩遺留下來的田産,本是孤兒的 “榮耀” ,也被惡富奪去(第9節) 。彌迦正面指斥後,勸誡其他人要起來前去,不可與惡人一起滅亡! “這不是你們安息之所”(第10節) ,是指迦南地,因已被罪污染,人們須離去;不然 “毁滅” ,甚至 “大大的毁滅” ,神的審判、懲罰必臨到!第11節,再論假先知之面貌:心存虚假,謊言連篇;只按人之所好,為一杯酒而亂説預言!如此虛僞妄言,必遭神的懲罰。
今日,我們不可只為討人歡心,而未能作神忠實的代言人;要忠於神所託的職事,警覺、分辨謬論歪理及不當行為。對假先知、假教訓有敏悟回應;能洞察時勢的危機,慎防罪惡帶來苦難、破壞、羞辱、傷痛及災禍。
- 積極的理想盼望(第12、13節)—
彌迦先知帶來父神積極的應許:災禍之後,必有恩典!被擄的餘民一 “剩下的人” ,有歸回故土的盼望。他們聚集,好像波斯拉的羊。 “波斯拉” 是豐富草原,原意 “羊圈” 。 “大大喧嘩” 是人多熱鬧,很有繁盛景象。第13節,描寫父神開路,領人走向自由、安全之地。况且,“他們的王在前面行,耶和華引導他們” 。
今日,我們也要於關懷這苦難的社會時,予人帶來積極盼望的信息,就是:神必在前面行,引導我們一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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