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勝的盼望(上) 一彌迦書研讀(八)

彌迦書第六、七章以警告與勸戒,促請以色列人悔改;更提供了得勝的盼望指引,要人好好掌握:

要履行責任(六:1–5)

  1. 當聽(第1節) 一 先知彌迦呼籲以色列人來聽耶和華啟示的話,這是神的命令。開始審斷的過程中,有見證者,就是山嶺與岡陵。在自然界中,不論生物或非生物,皆參與神的工作:或作見證者,或執行神的刑罰,這都是表明神公義的治權。 “向山嶺爭辯” 即是 “在諸山嶺前訴說案情” 。 第2節山嶺和永久的根基(地的根基)“要聽” !爭辯的話是神對祂的百姓所說,這是神的說話,今日,我們要履行信徒的責任,就是 “要聽” 、 “當聽” ,是要 “側耳留心聽” ,對神的話語,萬萬不可輕忽!
  2. 不可厭煩 一 “我(神)在甚麼事上使人厭煩 ?”(第3節) 神提問以色列人,雖是責備,卻以無限關切與慈愛作詢問,但百姓沒回答!今日,一旦有厭煩神的心態,正是靈命的警號,實需正視;我們更不可對神有厭煩表現,免得與神疏離。
  3. 要追念 一 第4、5節是歷史的回想,要以色列人明白神的作為、神的眷愛與引導,所以他們不可忘恩負義、背約違背神!當追念往事,這是救恩歷史。提到巴勒,約書亞記二十四:10提及巴勒要巴蘭說咒詛的話,但神使之完全失效(民數記廿二至廿四章) 。 “從什亭到吉甲” ,什亭、吉甲分別為以色列人過約旦河前後所到之地,是他們過約旦河的奇蹟(約書亞記三:1;四:19) ,印証神的恩惠與能力。今日,當我們追念、回想神過去的作為時,必更感恩、更愛主!這是信徒可盡之責,也是得勝軟弱之道。

要反省信仰的根本(六:6–8)

  1. 注重內心(第6–7節) 一 被神指責的百姓或願與神復和,於是向神詢問:獻上貴重和大量千千公羊、萬萬的油多如河作供物,是否會蒙神喜悅?燔祭是將整隻牲畜完全焚燒獻給神,牛犢滿八天即可獻為燔祭。而一歲的牛犢則是較貴重的供物(利未記九:3;廿二:27) 。 “獻我長子” 是將兒女燒給偶像的當時迦南風俗,獻長子更表示其誠意;獻貴重珍寶的祭物,乃表示崇高的敬意。今日,我對主所獻上的是貴重的嗎?其實,最重要的乃是我們的內心是否有真正的敬意,內心對神是否有赤誠的愛?這是至根本的關鍵。
  2. 注重神所指示的善(第8節) 一 神要求的是人的善行,不是一面犯罪、一面獻祭的表面工夫!人要謙卑在神面前,肯順服祂,才是神的心意。神呼叫 “世人哪” ,正是此意。神所指示的善,包括甚麼?

“行公義” ,是維護社會的正常關係,是不欺壓、不賄賂、不歪曲公平;是有仁愛公正,也正如馬太福音七:12所言: “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待人” 的準則。

“好憐憫” ,是有愛心,亦有熱愛忠實、忠誠、信實、誠實之意。

“存謙卑的心” ,是敬虔、謙恭、樸實無偽、沉實莊敬,有敬畏神的表現。

“與神同行” ,是聽命於神,完全順服,每日與神有緊密的關係。

但願我們留心聽從神的話語,不厭煩神的教導,常追念回想神的作為,以此履行信徒的責任。更要反省自己信仰的根本,常檢視己心,立志行神所要求的善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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