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交,原文意義是 “有些東西樂意和人分享” 、 “共享”(林前十:16,門6) 。進一步,就含有 “慷慨捐輸” 之意 (林後九:13) 。但用於人事上時,就指 “有份參與 ”(林後八:4) 或 “彼此相通”(腓二:1) ;且有 “團契、認可” 之涵義。英文聖經譯作 fellowship,中文和合本聖經多譯或 “相交”、 “共同有份、交通” 。
相交之道,可注意下列兩大方面:
一)針對障礙
- 空洞的心 — 有諸內,形於外,因為心裏所充滿的,口裏就說出來。人若心中空洞,必言之無物,談話膚淺,甚或言不及義,不能深入造就人、彼此建立。
- 不潔不義 — 罪會侵蝕生命,也使人不想與肢體交往,互相疏離。所以,要正視自己心中的不潔不義,使彼此更坦然、清心,能與肢體互相深化交通。
- 動機不純 — 若心術不正、動機不正確,與人相交是別具用心、另有企圖,那實在要妥善處理及對付。
- 心態問題 — 假如任何人性格孤僻,心存偏見、傲慢、苦毒、優越感或自卑感,皆足以影響切實的相交行動。
- 說話及表達技巧 — 怎樣說話及表達意思,根本是一門溝通技巧,須不斷學習改善與提昇。
- 忙碌的阻力 — 不少人因為忙碌、自顧不暇、沒時間等原因,而減少與肢體相交往來,白白失去主內弟兄姊妹相交的福樂!其實,這是優先次序重整之挑戰,也是人生價值觀的定位問題。
二)實踐相交
- 付諸行動 — 沒有一個基督徒在靈命上可以作獨行俠!若沒與肢體相交,他是自困於屬靈的孤島,無論自己察覺與否,始終仍是軟弱的。正如衛斯理的精警名句說: “沒有甚麼比基督徒離群獨處更不符合基督教的精神。”
- 先直後橫的相交 — 先在自己與神的關係、靈修生活、對付罪方面下工夫,然後倚賴聖靈的能力,彼此與肢體交通,互相建立。
- 靈友的尋覓 — 孤單、軟弱、疲乏、忙碌的基督徒更需要相交。昔日清教徒習慣求神賜下一位 “心腹之交” 。魯益斯及司徒德又曾分別提出 “靈友” 的重要,鼓勵弟兄姊妹找一位同性別的主內肢體作深交,一起守望,約定禱告;甚麼樂事、 “瘀事” 、傻事、慘事也可盡情傾訴與被接納。
- 其他途徑 — 科技及網絡發達之時代,已少人以文字書信作相交,反而以電話、電郵、微信、Whatsapp等作相交、溝通的媒介日漸盛行,信徒可加以善用。此外,傳統的分享小組、查經祈禱小組、成長小組等,仍具有深交、代求與彼此支持的價值。
作者保留版權